廣西藥物制劑研究單位

來源: 發(fā)布時間:2023-10-16

需要注意的是,藥物緩釋制劑的體外釋放行為與采用的釋放度測定條件(方法、介質、轉速等)密切相關。不同的釋放度測定條件可能會導致不同的體外釋放行為。因此,緩釋制劑的工藝篩選、釋放度測定方法研究和釋放度目標的確定是相互依存的。建立緩釋制劑的釋放度測定方法需要結合工藝研究中得到的信息進行修改和改進。在進行口服緩釋制劑的臨床前動物藥動學研究時,通常只作為判斷其在體內是否具有緩釋特性的參考,以評估緩釋制劑是否存在過快釋放的現(xiàn)象,并確保進行臨床試驗的安全性。研究院在臨床前藥物質量研究、雜質研究、基因毒性雜質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等方面形成特色和優(yōu)勢。廣西藥物制劑研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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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采用三種或三種以上常見的溶出介質(如水、0.1mol/L鹽酸和pH3-8的緩沖液)進行藥物溶出/釋放曲線的對比。如果國家藥品標準中有相關的溶出度/釋放度檢查方法,也應該采用對應的方法。對于注射給藥制劑,有關物質、pH值、滲透壓、溶液透明度和顏色等與制劑安全性緊密相關,是篩選的重要考慮因素。而對于局部給藥制劑,必須根據使用部位和劑型特點等因素進行合理的指標篩選。例如眼科制劑的制定,應重點關注有關物質、pH值、粘度等指標,因為眼部需要特別的藥物特性。對于透皮給藥系統(tǒng),能夠透過皮膚的能力是保證藥物有效性的前提,因此必須進行與市售產品比較的體外釋放度和透皮試驗等篩選工作。西藏化學藥物制劑研究單位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藥物質量研究中心針對不同類型藥物提供方法開發(fā)、方法驗證、樣品檢測、質量標準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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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考慮到輔料是否會對胃腸道產生刺激,可以通過以往使用經驗來判斷,對于新輔料則需要進行動物試驗和臨床驗證。后者則可以根據體內生物利用度研究結果進行判斷。同時,應該考慮使用某些特殊或過量的輔料是否會導致全身吸收、雜質種類和數量明顯不同等安全性問題。對于不同類型的口服制劑,需要關注它們在體內釋放吸收的特點,進行研究的內容也有所不同??诜腆w普通制劑包括片劑、膠囊劑和顆粒劑等。一般藥理學(General Pharmacology)是對主要藥效學作用以外進行的大量的藥理學研究,包括次要藥效學和安全藥理學的研究。

局部給藥制劑的有效性研究:局部給藥制劑通常需要藥物從制劑中釋放,然后通過皮膚/粘膜屏障透過滲透吸收,終到達靶組織產生預期的藥理作用。因此,我們應該通過考察其活性成分的釋放和吸收行為來驗證產品的有效性。影響活性成分釋放吸收的因素包括與藥物活性成分相關的因素和制劑相關的因素。我們需要關注藥物活性成分能否在局部從制劑中釋放溶出的情況,特別是要關注活性成分的粒徑分布、中使用的促滲劑、表面活性劑與基質的成分和數量等因素,這些因素都會直接影響到藥物的滲透吸收。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人才研發(fā)團隊主要由海外歸國人員、國內高校院所學者、企業(yè)高層技術人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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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緩控釋制劑的生產和質量控制難度較大。因為工藝等變更對這類藥品的釋放和吸收影響較大,所以必須進行人體生物等效性試驗以確認其緩控釋性能。試驗應在單次給藥和多次給藥達穩(wěn)態(tài)兩種條件下進行。對于復方制劑中含有多個活性成分的藥品,其各個成分的理化性質不同,工藝對各成分釋放的影響也可能不同。因此,不能保證一個成分的體內釋放和吸收行為能夠提示其它成分的體內行為。原則上,應當證實每一個活性成分的生物等效性,并按照單方制劑的要求進行每個活性成分的生物等效性試驗。研究院圍繞“分析檢測—研究開發(fā)—中試優(yōu)化—臨床研究—報審注冊—OEM”的藥物創(chuàng)新技術研發(fā)與服務鏈。西藏化學藥物制劑研究單位

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中心價值觀:客戶至上,員工為本,創(chuàng)新敬業(yè),誠信共贏。廣西藥物制劑研究單位

一些藥品注冊申請人在開發(fā)已有國家標準藥品時,有時會忽略自身產品的特點,無視系統(tǒng)、完整的質量控制研究,包括驗證性工作,也不想根據自身產品的特性制訂切實可行的質量標準,而是盲目照搬國家標準,導致產品質量無法得到很好的控制。他們會不加分析地減免非臨床試驗和臨床試驗工作,對已有國家標準藥品的減免非臨床試驗和臨床試驗問題缺乏深入理解。因此不能夠根據產品評價的需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驗證。由于無法獲得已上市產品的原料藥制備工藝、制劑工藝等詳細信息,研發(fā)創(chuàng)新藥品的物質基礎和產品質量難以與已上市的產品保持一致,此時缺乏對橋接已上市產品相關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常常留下一定風險。廣西藥物制劑研究單位